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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文燦涉貪改裁1200萬元交保步出法院不發一語桃院:難認有羈押必要性

RobinC
本文:2024-07-09T20:24:53
前桃園市長、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獲新台幣500萬元交保,高院8日發回更裁。桃園地院今天(9日)上午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抵達後面對記者詢問沒有回應,隨即在人員陪同下步入法院。羈押庭法官下午裁定具保12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察官當庭抗告。鄭文燦下午2時40分許籌齊700萬元現金辦理交保,步出法院時表情嚴肅,全程不發一語。

台灣高等法院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方法院更裁,法官今天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鄭文燦上午10時2分在律師的陪同下抵達桃園地院,歷經4小時羈押庭後,下午2時許法官考量案件對向犯嫌交保金額及被告政商地位,准予1200萬元(含原500萬元)交保得以替代羈押,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桃院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就檢方所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部分,在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部分,被告雖否認犯行,然依聲請書所附卷內供述及非供述證據判斷,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另外就洗錢罪嫌部分,被告否認犯行,依前開所述被告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檢方所指廖男等人所交付的500萬元現金,法律評價上屬犯罪所得嫌疑重大,但洗錢罪構成要件著重於有無掩飾及隱匿手段,依目前事證,檢方此部分釋明不足,應予駁回。

桃院說,就洩密罪嫌部分,依卷內事證除廖男供述或轉述外(含衍伸證據),並無其他事證作為補強證據,最多僅能說明可能有相關公務員洩密,尚難認洩密來源及為被告,因此就此部分應予駁回。

桃院指出,至於在羈押原因及必要性部分,檢方以本案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此部分聲請有據。

至於檢方認為被告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進而影響相關公務員及證人等,法官認為被告卸任市長一職已逾1年半,在桃園市政府是否有影響力仍有疑義,且被告所犯涉及對價關係構成要件,檢察官也未解釋說明有哪些公務員知悉此等事實。

桃院說,檢方雖另以被告有祕書或司機等輔助人手,而有串證之虞,但依目前事證,還無從認定上述輔助人手有涉入。檢察官並未釋明被告有勾串滅證之虞,就現今通訊發達聲請理由,無從作為附隨的聲請標準。除高齡90歲的楊男交保在外,其餘被告均已裁定羈押禁見,案發至今許久,相關蒐證照片已顯現在卷,難認這部分聲請理由有據。

桃院表示,檢方雖以案件還有諸多證據待查及傳喚,認為有羈押必要性,但案發迄今多年,且被告交接桃園市長職務至今已近2年,難認有羈押的必要性,且羈押原因並非不能以其他強制處分替代,最後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鄭文燦的司機在下午2時40分許將700萬元現金帶至法院,交給律師辦理交保,鄭文燦在下午3時35分許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桃園地院大門。

面對媒體追問「對於判決的結果有什麼樣想說的」等問題,鄭文燦都沒有回應。隨後在律師陪同下,鄭文燦快速穿過採訪人群上車離去。

全案緣於,桃檢檢察官5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發動偵查行動,傳喚嫌疑人鄭文燦到案,訊問後認為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向桃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指出,鄭文燦收受的新台幣500萬元款項,於民國106年9月收受後至107年8月交還廖姓人士;同案已有4名被告被裁定羈押禁見,另1名楊姓被告高齡近90歲,被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

桃園地院指出,受賄及洩密罪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但有檢方聲請書附件所載的相關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資料可佐,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桃園地院表示,本案的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鄭文燦無羈押必要,准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不過,桃園地檢署指出,桃園地院裁定認事用法不當,檢察官當庭抗告,並提出抗告書。桃園地院整卷後,8日向高院遞交;高院經分案後,由合議庭評議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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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了 - 427896224
12 F:2024-07-25T19:18:35
貪污圖利掏空的人太多就是因為台灣的法律沒辦法判死刑,所以台灣才一直貪,大小藍獨大確不修,所以政客都會說貪污圖利掏空是歷史共業要來騙人嗎?大小藍該修的法律不修去搞違憲的擴權國會改革有何屁用,因為大家都想貪污圖利掏空,修了會死哪個敢拿石頭砸自己腳

楓丹白露 - 4278242101
11 F:2024-07-12T20:43:51
桃檢檢察長俞秀端敢辦鄭文燦,現任北檢檢察長王俊力卻不辦柯文哲,如同之前任桃檢檢察長時不辦鄭文燦一樣,是否又在包庇柯文哲,收了柯的好處嗎?,讓俞秀端調到北檢任檢察檢察長去辦柯文哲的五大弊案,不然賴清德講肅貪就是在講屁話,掃黑沒抄了黑道的窩是在掃屁啊!包含白狼張安樂和其竹聯幫都不敢抄掉還掃黑就是掃假的

辦真或假 - 427821884
10 F:2024-07-11T21:02:31
陳嘉義檢察官與徐巧芯是同學,沒有扣到鄭文燦收賄的贓款,連鄭文燦都能被聲押,其他貪污的民代將會很害怕,7月另一個詐領貪污助理費的高虹安將宣判,若無罪表示檢調法辦假的,下一個是柯文哲嗎?柯的京華城弊案提高容積率至800趴圖利沈慶京,沈是有錢人最怕聲押這麼熱的天氣肯定受不了,必定什麼都招了,把貪污的混蛋掃光才能大快人心

局長好大 - 42783154
9 F:2024-07-11T02:45:14
立法院繼黃傅芯三寶後有個賴四寶,立委修過行人地獄條款還知法犯法推給走在斑馬線上的老婦人聊天沒看到車子,又推給A柱及視線不佳結果被鄉民發現打哈欠疲勞駕駛用切西瓜方式轉彎,輿論炸鍋後才急忙道歉,說會負責但為何早上還趕著去財委會質詢金管會主委和數發部次長,修法的立委該加重其刑抓去關才對

局長好大 - 42783154
8 F:2024-07-11T02:35:44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天晚間駕車碰撞行人,導致行人受傷。賴士葆今天在立法院受訪時兩度鞠躬致歉表示,他沒有酒駕,正常駕駛,因為天色昏暗,沒有看到行人,他感到非常抱歉,會負完全的責任,以後開車會更加小心。賴士葆表示,昨天晚上天色非常暗,他所在的路口綠燈可以左轉,但A柱死角導致他沒看到2位行人

局長好大 - 42783154
7 F:2024-07-11T02:32:45
太誇張了基隆何時戒嚴了,警察和二分局局長沒穿制服,可以要求民眾3秒鐘快走到對面,不走要保護管束,阿嬤家住在附近沒做什麼,警察可以趕人往家的反方向走,基隆警察似乎回到了過去戒嚴時期的警總再現,人人心中有個小警總要讓人民害怕,警政署和監察院該介入調查彈劾這些違法亂紀的警察

局長好大 - 42783154
6 F:2024-07-11T02:23:56
引發在場民眾議論,現場則有挺樑群眾高喊:「現行犯帶走!」;警方最後還是將阿嬤與其友人勸離。林姓阿嬤今天上午11時許,在先生的陪同下到基隆地檢署遞狀時指出,她那天至信義市場買菜,卻遭警方強行勸離,讓她因此心生畏懼,無法成眠,因此要控告楊宗昆恐嚇罪。

局長好大 - 42783154
5 F:2024-07-11T02:22:53
林姓阿嬤不滿集會遊行影響她買菜,與挺謝群眾爆發口角,在場指揮官基隆市警二分局楊宗昆制止她靠近:「不要再過來了、我要帶妳走了」,阿嬤反嗆:「你恐嚇我」、「我住在這裡」、「太過份了」,但仍被6名警察圍住,阻止林姓阿嬤靠近集會群眾,限林姓阿嬤「3秒鐘」到對面的信義區公所,遭林姓阿嬤拒絕,

局長好大 - 42783154
4 F:2024-07-11T02:21:29
國民黨籍基隆市長謝國樑面臨罷免危機,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7日上午10時許號召「戰鬥藍」的民代到基隆市舉辦「反惡罷、挺善樑」宣講,呼籲基隆人投下「不同意罷免」票,趙少康與群眾等多人在集結期間,70歲、滿頭華髮的林姓阿嬤與友人一如往常到市場買菜,巧遇這場挺謝宣講集會遊行。

局長好大 - 42783154
3 F:2024-07-11T02:20:30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7日號召「戰鬥藍」到基隆市信義市場宣講,力挺身陷罷免危機的基隆市長謝國樑;當天到市場買菜的70多歲林姓阿嬤,不滿基隆市警二分局長楊宗昆制止她靠近:「不要再過來了、我要帶妳走了」,阿嬤反嗆:「你恐嚇我」、「我住在這裡」、「太過份了」,最後還是被優勢警力勸離。林姓阿嬤今(10)天到基隆地檢署按鈴控告楊宗昆恐嚇罪。

局長好大 - 42783154
2 F:2024-07-11T02:19:47
基隆阿嬤不滿挺謝國樑集會影響買菜被警勸離告分局長恐嚇,七旬林姓婦人不滿7日到基隆市信義市場買菜被警方勸離,今天上午在先生的陪同下到基隆地檢署遞狀控告基隆市警二分局長楊宗昆恐嚇罪。

肅貪 - 42787323
1 F:2024-07-10T20:29:57
賴清德喊出肅貪,表示已經開綠燈,各地的檢察官敢不敢藍綠白都辦都聲押,北從林姿妙、謝國樑、柯文哲、侯友宜、鄭文燦、楊文科、盧秀燕、張麗善等縣市長都有傳出土地重劃或光電案涉貪,檢察官如何把這些貪官污吏都抓出來,就算有人貪污,罪刑也判太輕且沒有死刑根本沒有人會害怕繼續貪污你也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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